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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5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0 題

依憲法規定,關於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劃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中央與地方各自擁有固有權限,互不干涉
  • B 憲法已經明文規定屬於中央或地方權限者,依其規定;如未規定,優先歸屬中央
  • C 就憲法未列舉事項歸屬中央或地方,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 D 憲法本文所定地方自治事項,均由中央依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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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中央與地方政府對於一項憲法沒有明確寫出來的事務,產生了「這到底該歸誰管」的權力劃分爭議,你覺得在憲法設計上,會希望由哪一個代表全國民意、專門制定與修改法律的中央機關來裁決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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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權原則與權限爭議解決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答案,代表對我國憲法中的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有著相當清晰的觀念。 我國憲法對於中央與地方權限的劃分,係採用均權主義(憲法第 111 條)。當遇到憲法未列舉的事項且產生權力歸屬爭議時,憲法特別明文規定由代表全國民意的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立法院來進行解決,因此選項 (C) 的敘述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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