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5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8 題
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所規定之商品服務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屬於無過失責任
- B 屬於侵權責任
- C 屬於契約責任
- D 屬於危險責任
思路引導 VIP
想一想,如果一位路人只是經過商店,卻不幸被店內瑕疵商品爆炸波及而受傷,這位路人與商品製造商之間有簽訂任何契約嗎?法律若要讓製造商對這位路人負起賠償責任,這種責任是基於雙方的「契約關係」,還是基於商品製造造成的「侵權危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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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準確。這道題目考察的是《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商品與服務責任的法律性質。
消保法第 7 條的責任性質
消保法第 7 條所規範的責任,本質上屬於侵權責任(tort liability),同時具備無過失責任(strict liability)與危險責任(hazard liability)的特點。其立法目的在於要求企業經營者確保商品的安全性,且保護對象包含消費者與「第三人」。因此,即使受害人與企業經營者之間沒有契約關係,企業仍須負責,故本條規範並非契約責任(contractual li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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