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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5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 題

下列何者非國民主權的行使方式?
  • A 以代議政治作為國民政治參與主要方式
  • B 重要公共議題採取公民投票方式決定
  • C 修憲案之複決
  • D 國民透過私人興學,實現人民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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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在思考何謂「主權」的行使時,請試著想一想:這項行為是在參與「國家最高權力與公共決策」的運作,還是屬於「個人在社會中追求私領域目標」的自由活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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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主權的本質與範疇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國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是指國家最高權力屬於全體國民。國民透過「代議政治」(選舉代表)或「直接民主」(如公民投票、修憲案複決)來實踐國家公權力的運作與重大政策決定。 選項 (D) 的「私人興學」屬於人民行使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如教育自由與私法自治),為民間社會活動,並非參與國家統治權的行使,因此不屬於國民主權範疇。這道題目考驗能否精準區分「公權力參與」與「私領域自由」,你能快速看穿選項本質,代表憲法基本概念掌握得非常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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