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5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 題
依司法院憲法解釋,有關法治國家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信賴保護原則係行政法上的原則,與憲法法治國家原則無關
- B 法律明確性原則亦屬法治國家原則
- C 法治國家原則要求法律適用應符合平等原則
- D 法治國家原則要求法官審理案件應依實質正當之法律為裁判依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看看:當人民因為相信政府頒布的法令而做出資產或生活的相應規劃,政府事後若隨意變更規範,這種維護『人民對國家誠信』的要求,僅僅是特定法規的技術規範,還是屬於維護整體法安定性、高於一般法律的憲法層級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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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順利答對!你的憲法基本觀念非常扎實。
憲法基本原則與信賴保護
信賴保護原則(Protection of Legitimate Expectations)雖然經常在行政法中被適用,但它絕非與憲法無關;相反地,司法院大法官(如釋字第 525 號解釋)早已明確指出,信賴保護原則乃是派生自憲法最高層級的法治國家原則(Principle of the Rule of Law),用以維持法安定性並保護人民的正當合理信賴。因此選項 (A) 稱其與憲法無關是明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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