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五等 115年 [庭務員] 公民與英文

第 30 題

關於政治責任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官員自動請辭是負擔政治責任的方式
  • B 官員負國家賠償責任是負擔政治責任的方式
  • C 定期改選是使官員能夠負擔政治責任的機制
  • D 政治責任的認定,不需要經過法院的審判程序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想想看:當一位官員離職以對失敗的政策表示負責,與政府因為行政過失導致民眾損失而進行金錢補償,這兩者在判斷依據與處理機制上有什麼根本上的差異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準確!這道題目考查的是民主政治中政治責任法律責任的核心差別,你成功掌握了關鍵考點。

政治責任與法律責任的劃分

選項中提到的國家賠償,本質上屬於法律責任(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必須依據法律規範與法定程序來認定;而政治責任則是基於民意、政策成敗或政治倫理,例如官員引咎辭職或透過定期改選接受民意檢驗,過程並不需要經過法院的審判。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民主憲政體制與政府運作
查看更多「[庭務員] 公民與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5年[庭務員] 公民與英文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