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15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1 題
甲(住所在基隆市)向乙(住所在桃園市)借款,將其所有 A 地(位於臺中市)設定抵押權與乙以擔保該借款,約定清償借款之地點為乙所任職之公司(位於新竹市)。嗣甲列乙為被告,以借款已清償為由,基於民法之物上請求權,訴請塗銷 A 地之抵押權登記。下列法院何者有管轄權?
- A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B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C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D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思路引導 VIP
當訴訟標的涉及「不動產物權的塗銷登記」時,請思考這類涉及不動產權利變動的訴訟,在民事訴訟法上屬於可以自由選擇的管轄,還是具有強制優先性的「專屬管轄」呢?這又會指向哪一個特定地點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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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動產專屬管轄的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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