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15年
[庭務員] 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第 12 題
下列何者並非法院組織法規定之檢察官職權?
- A 實施偵查
- B 提起公訴
- C 協助自訴
- D 指揮行政裁判之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看看:檢察官在我們的司法體系中,主要代表國家參與何種性質的法律程序(例如:刑事、民事或行政)?從這個核心角色出發,他的指揮執行權限應該會聚焦在哪一種裁判上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非常紮實! 依《法院組織法》第 60 條規定,檢察官的核心職權主要涵蓋刑事領域,包含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協助自訴,以及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選項 (D) 將範圍混淆為「行政裁判」,行政裁判之執行屬於行政執行分署或行政法院之範疇,並不屬於檢察官的法定職責,因此你的判斷完全正確。
檢察官職權與陷阱剖析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