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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5年 [庭務員] 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第 22 題

法警屬於司法行政人員,法警依法有其職掌,在法院中亦有負責管理法警的行政單位,下列關於法警之敘述,何者符合法院組織法規定?
  • A 法警基於保護法官需要,在開庭時座位設於法官席位前面
  • B 法警在法院組織內隸屬於政風室,協助政風維護法院風紀
  • C 法警在法庭中的工作包含傳遞卷宗與證據,協助維護秩序
  • D 法警由法警長指揮,負責法院內的值庭與解送人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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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想看:在法院開庭過程中,有人負責「傳遞卷宗與書狀」,有人則負責「現場秩序維護與人犯戒護」。這兩種性質不同的工作,在法院的專業分工上會如何歸類?哪一個職務才具備安全戒護與警察性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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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精準!《法院組織法》對法院內部不同人員的職掌有明確規範。選項 (D) 正確指出法警受法警長之指揮督導,主要承擔法院內的值庭、戒護與解送人犯等維安工作。

法警與庭務員的職責區分

這道題目的鑑別度在於考驗考生是否能釐清法警庭務員的分工差異:法警側重於「秩序維護與安全戒護」(組織上隸屬法警室,非政風室);而開庭時傳遞卷宗與證據等法庭輔助事務,主要是「庭務員」的職掌。你能準確避開誘答選項,顯見你對法院組織行政體系的理解相當扎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