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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五等 115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18 題

依行政罰法之規定,未滿幾歲之人所為之行為不予處罰?
  • A 14 歲
  • B 18 歲
  • C 19 歲
  • D 20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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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一下,法律在衡量一個人是否需要為違規行為承擔公法上的懲罰時,會考量其心智成熟度。在我國裁罰性的法律體系中,通常是以哪一個象徵幼年期結束、邁入青少年的年齡,劃定為完全不具備法律責任能力的界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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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的責任能力界線

依據我國《行政罰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這是因為法律考量未滿 14 歲的幼童心智發育與自我控制能力尚未成熟,因此在法律上賦予其完全不具備行政罰責任能力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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