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15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41 題
下列何者就審判中之刑事案件,無卷證資訊獲知權?
- A 辯護人
- B 被告
- C 證人
- D 自訴代理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刑事審判中,賦予特定人員閱覽卷證資料的權利,主要目的是為了讓誰能夠進行「權益防禦或訴訟主張」?如果是單純被傳喚來交代自己親眼所見事實、不涉及個人防禦權利的人,是否有檢閱全案卷證的必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