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申論題
115年
[執行員] 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一 題
📖 題組:
甲 1 至甲 30 共 30 人,搭乘 A 遊覽車公司(以下簡稱 A 公司)所有,由司機乙駕駛之遊覽車,前往武陵農場賞櫻。途中,因乙疲勞駕駛,遊覽車不慎擦撞山壁,翻落山谷,造成甲 1 至甲 30 分別受有輕重傷。於是甲 1 至甲 30 根據選定當事人之規定,選定甲 1、甲 2、甲 3 為原告,列 A 公司及乙為共同被告,本於侵權行為之規定,起訴請求被告連帶賠償甲 1 至甲 30 之損害。請附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甲 1 至甲 30 共 30 人,搭乘 A 遊覽車公司(以下簡稱 A 公司)所有,由司機乙駕駛之遊覽車,前往武陵農場賞櫻。途中,因乙疲勞駕駛,遊覽車不慎擦撞山壁,翻落山谷,造成甲 1 至甲 30 分別受有輕重傷。於是甲 1 至甲 30 根據選定當事人之規定,選定甲 1、甲 2、甲 3 為原告,列 A 公司及乙為共同被告,本於侵權行為之規定,起訴請求被告連帶賠償甲 1 至甲 30 之損害。請附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本件被選定人在起訴狀上,如僅列甲 1、甲 2 為原告,而未列甲 3,法院應如何處理?(15 分)
思路引導 VIP
- 📋 事實梳理:甲1至甲30選定了三人(甲1、甲2、甲3)為選定當事人,但在起訴狀上卻只列了甲1、甲2,漏掉了甲3。
- 🔍 爭點辨識:多數被選定人是否必須「共同」起訴?如果漏列其中一人,訴訟程式是否有瑕疵?法院應該直接駁回,還是應該先給予補正機會?
小題 (二)
在訴訟進行中,甲 1 因病死亡,本件訴訟是否即生當然停止之效果?(10 分)
思路引導 VIP
- 📋 事實梳理:訴訟進行中,三位選定當事人之一的甲1因病死亡。
- 🔍 爭點辨識: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死亡會導致訴訟當然停止,但「選定當事人」是否有特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