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申論題
115年
[執行員] 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三 題
被告甲在開始接受詢問前,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員乙先以一起抽根菸放鬆心情為由,指示甲一起到詢問室外面,乙邊點菸邊問甲稍後進行詢問時是否要錄音、錄影,甲一開始係表示:「希望能全程錄音、錄影」,乙則面露不善地反問:「你確定嗎?」,甲頓時覺得有些害怕便改稱:「那都可以,看調查站這邊的作業規定」。抽完菸後兩人一起進去詢問室,就直接在未經錄音、錄影之情況下完成詢問並製作筆錄,最後,乙命甲先在筆錄上簽名,再令其照著已經製作完成之筆錄在錄音機前大聲朗讀一遍。甲迫於乙散發出來的威壓,只好無奈照做。審判中,甲主張本件並未全程錄音、錄影顯有違法,且系爭筆錄所載與其實際供述之內容亦不相符,故應無證據能力。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請申論之。(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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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實梳理:調查員乙在詢問甲時,先以惡劣態度施壓,讓甲放棄全程錄音錄影。隨後在未錄音錄影下做完筆錄,再逼甲看著筆錄朗讀來「假造」錄音。甲在審判中抗辯:(1) 未全程錄音錄影違法;(2) 筆錄與實際供述不符;(3) 受到威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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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分析】 本題涉及司法警察(調查員)詢問犯罪嫌疑人時,違反全程連續錄音錄影義務、筆錄與實際供述不符,以及以不正方法取得自白之證據能力認定。 【大前提:法規與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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