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5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24 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契約?
- A 地方自治團體間關於垃圾焚化之協議
- B 直轄市政府與廠商協議,長期購置文具用品
- C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契約
- D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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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行政機關與外部單位簽訂契約時,我們要如何從「契約的目的」以及「機關當時扮演的角色」,來判斷這個行為到底是在執行公權力,還是單純像一般民眾一樣在做商業消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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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概念非常清晰!區分「行政契約」與「私法契約」的核心關鍵,在於契約的標的與目的是否具有公法性質。
私經濟行政與行政契約之區分
在選項 (B) 中,直轄市政府向廠商長期購置文具用品,雖然締約一方是政府機關,但機關此時是立於私法人的地位購買一般商品,屬於典型的私經濟行為(國庫行政)。這類採購本質上屬於民法上的買賣契約,故非屬行政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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