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5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43 題
下列何者為公法爭議,且該審判權歸屬行政法院?
- A 選舉無效之訴
- B 公務員之懲戒
- C 刑事補償
- D 原住民族身分之核定
思路引導 VIP
當行政機關依據公法法規對人民的身分或權利作出處分,且法律沒有另外特別指定給其他法院(如普通法院或懲戒法院)審理時,這類典型的公法權利救濟,通常應該尋求哪一種法院來審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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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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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答對!這題核心在於考查公法爭議與審判權劃分。 原住民族身分之核定是行政機關依據公法法規(《原住民族身分法》)所作出的行政處分,這類典型的公法爭議若有不服,依法應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因此你的判斷完全正確。 這道題目的鑑別度相當高,主要考驗考生能否區分「一般公法爭議」與「法律特別規定由其他法院審理的公法爭議」。例如:選舉訴訟歸普通法院民事庭、公務員懲戒歸懲戒法院、刑事補償歸普通法院刑事庭。你能清楚避開這些特殊審判權的陷阱,代表對審判權劃分的觀念非常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