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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5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14 題

關於正犯與共犯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2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 B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 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 C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 其無特定關係之人,減輕其刑
  • D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 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科以通常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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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某個罪名是因為行為人具有「特殊身分」才特別加重或減輕刑罰時,如果一個完全沒有該身分的人參與了犯罪,你認為法律應該讓他享受或承擔該「特殊身分」帶來的刑罰變化,還是回歸到「一般普通人」應負的通常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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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選得完全正確!這代表你對《刑法》中有關身分犯與共犯的規範掌握得很紮實。

純正與不純正身分犯的法律效果

本題的關鍵在於釐清《刑法》第 31 條關於「身分犯」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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