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5年
[司法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營建法規
第 四 題
依據政府採購法所界定之四種「巨額採購」、「查核金額」、「公告金額」與「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項目,請詳述其各自對應的三種(工程採購/財物採購/勞務採購)採購類型所認定之標準金額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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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實梳理:題目要求列出《政府採購法》中四個級距:「巨額採購」、「查核金額」、「公告金額」、「中央機關小額採購」在三種採購類型(工程、財物、勞務)下的具體金額標準。
- 🔍 爭點辨識:這是一題純粹的數字記憶題,沒有複雜的法理。考驗考生對於政府採購金額級距的背誦精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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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分析】 本題為純粹的法規記憶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政府採購法》各項採購金額級距之掌握度。特別須注意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民國111年發布、自112年1月1日起生效之新修正金額標準,為本題給分之關鍵。 【大前提:法規與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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