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5年
[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銀行實務
第 一 題
A 君等人透過網路未經許可自行經營財務理財管理顧問業務,對外廣為宣傳投資虛擬金融商品保證還本並可獲取月息 4%之高額利息,且於高級飯店召開大型說明會吸引眾多投資人加入吸收資金,以後加入的投資人資金支付先前投資人利息,並居間抽傭月息 2%顧問服務費,歷經多年吸收資金逾新臺幣數十億餘元。請說明 A 君等人涉嫌違反法律規定,構成要件及相關罰則。(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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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梳理:
- 關鍵人物 A 君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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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分析】 本題主要涉及非銀行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非法吸金)之認定,以及行為人利用虛構投資標的「以後金補前金」(龐氏騙局)手法吸金,是否同時構成刑法詐欺取財罪及二者之競合。此外,吸金金額達新臺幣數十億元,涉及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加重處罰規定之適用。 【大前提:法規與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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