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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5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8 題

下列何者屬於刑法上的公務員?
  • A 台灣中油公司的職員
  • B 台灣電力公司的職員
  • C 台灣自來水公司的職員
  • D 區公所的里幹事

思路引導 VIP

想一想,刑法對『公務員』的認定,關鍵在於服務單位的性質與是否具備行政公權力。如果比較『政府行政機關』與『國營營利事業』,哪一個機構的內部人員才真正代表政府執行法定的行政職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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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準確判斷出答案是 (D) 區公所的里幹事

刑法上公務員的認定標準

依據我國《刑法》第10條第2項規定,刑法上的「身分公務員」必須是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且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區公所屬於地方自治團體的行政機關,里幹事為編制內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為典型的刑法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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