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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申論題 115年 [法院書記官] 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第 四 題

法院開庭審理民事訴訟事件言詞辯論程序,書記官應如何記載筆錄?審判長關於筆錄記載之命令,書記官認其不當時,應為如何之處置?(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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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事實梳理:題目測驗民事訴訟法中關於言詞辯論筆錄的記載方式,以及書記官與審判長對筆錄記載意見不一致時的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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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分析】 本題測驗民事訴訟法中關於言詞辯論筆錄之記載程序,以及書記官在筆錄製作上與審判長意見相左時之處理機制,核心在於兼顧訴訟指揮權與筆錄記載之真實性。 【大前提:法規與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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