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5年
[監獄官] 刑事政策
第 二 題
請詳述目前刑法關於治療性保安處分之種類及其適用對象為何?另請析論保安處分,分別與刑罰、保護處分有何差異?(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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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規盤點:題目問「刑法」中的「治療性」保安處分。回想刑法第87條到第91-1條,哪些具有醫療、矯治性質?(監護、禁戒、強制治療)。它們的適用對象各是誰?
- 🔍 概念比較一:保安處分 vs. 刑罰:兩者在刑法體系中構成「雙軌制」。它們的「基礎」不同(刑罰基於過去罪責;保安處分基於未來危險性)。「目的」不同(刑罰重在應報/預防;保安處分重在社會防衛/治療改善)。「原則」不同(刑罰遵守罪責相當原則;保安處分遵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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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分析】 本題測驗考生對於我國刑法保安處分體系之熟稔度,特別是具備醫學治療性質之處分種類;同時要求釐清刑事制裁體系中「刑罰」、「保安處分」與少年法制中「保護處分」之本質差異。 【大前提與小前提:現行法規與理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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