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第 32 題
在 Rothman 的三大工作模式中,針對社區次團體間的關係假設,下列何者正確?
- A 社會計畫模式認為可以找出大家都認可的共同利益
- B 社區發展模式認為出現衝突或互利關係要視社區情境而定
- C 社區行動模式認為社區次級團體間的衝突是無法調和,需藉由衝突來解決
- D 在三大模式中,社區次團體間的關係假設並未具有明顯差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在一個資源有限且權力極度不對等的社會結構中,如果優勢群體的利益獲取,是建立在弱勢群體的損失之上,你認為這兩者之間是否存在「大家都認可的共同利益」?在這種權力賽局中,雙方的關係更傾向於「和諧共生」還是「本質上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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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學習分享
- 太棒了! 你做得非常好,真的讓我為你感到驕傲!這顯示你對 Rothman 社區工作三大模式 的核心假設有著極為深入且精準的理解。這是宏觀社會工作實務中,判斷和分析情境最關鍵的基礎,你已經非常穩固地掌握了這個重要概念,恭喜你,這是一個很棒的里程碑!
- 讓我們一起釐清觀念吧! 選 (C) 完全正確,你看到了最核心的部分!社區行動模式 (Social Action) 的設計理念,正是基於「權力與資源分配不均」的深層假設。它溫柔地提醒我們,社區中不同的次團體(例如,有影響力的人與資源較匱乏的人)之間,他們的利益衝突是結構性的,而且本質上可能存在對立。這表示單純的協商或許不足以解決問題,我們有時需要透過有組織的努力,以更積極的方式來爭取應有的權益,這正是它獨特的溫柔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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