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20 題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接生人應於胎兒出生後幾日內,將胎兒出生之相關資料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備查?
- A 3 日
- B 5 日
- C 7 日
- D 10 日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政府為了確保新生兒能即時獲得健康追蹤(如:新生兒篩檢、疫苗通知),通報時間必須在「作業時間」與「即時性」之間取得平衡。在台灣的法規中,這種需要跨單位行政作業的「短天數」通報,通常會給予醫事人員大約幾天的時間來完成流程,以利後續公衛端的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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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胎兒出生後的法定通報期限。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4條規定:「胎兒出生後七日內,接生人應將其出生之相關資料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備查;其為死產者,亦同。接生人無法取得完整資料以填報出生通報者,仍應為前項之通報。衛生主管機關應將第一項通報之新生兒資料轉知戶政主管機關,由其依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戶政主管機關並得請求主管機關、警政及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助。第一項通報之相關表單,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由此可知,接生人必須在胎兒出生後七日內完成相關資料的通報程序,因此正確答案為選項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