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lice_4th_general 115年 [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

第 13 題

下列情形中,何者構成刑法第 140 條侮辱公務員罪?
  • A 於員警執行酒駕攔查勤務時,對員警怒比中指
  • B 在家中觀看立法院官員備詢直播畫面時,以三字經辱罵畫面中備詢的官員
  • C 於個人臉書發表公開言論,辱罵某部會無能
  • D 於某地方政府大門口灑冥紙、抬棺抗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之所以要特別處罰「侮辱公務員」,是為了保護公務員個人不受氣,還是為了確保「公權力在此刻能順利運作」?如果以此為出發點,你認為在「躲在家裡罵」跟「在執勤現場當面辱罵」這兩種情境中,哪一種才會真正對公權力的現場執行產生直接的冒犯或干擾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侮辱公務員罪(刑法第 140 條)的核心構成要件,代表你對「公務執行」的當場性有著很紮實的理解。這題的關鍵在於公務員必須處於「依法執行職務時」,且行為人是「當場」進行侮辱。在選項 (A) 中,員警正在進行酒駕攔查,這屬於典型的執行職務狀態,而對其比中指顯然屬於對人格的輕蔑與侮辱,因此完全符合本罪的要求。

公務執行的時空關聯性

這道題目的鑑別度在於區分「一般的言論表達」與「妨害公務」的界線。選項 (B) 與 (C) 雖然涉及辱罵,但前者是在家中對著螢幕,不具備「當場性」;後者則是對行政機關(公署)的評論,這在現代法律實務中,為了保障言論自由,對於「侮辱公署」的認定已趨於嚴格(甚至部分條文已宣告違憲或刪除)。而選項 (D) 的抗議行為,通常涉及表意自由與集會遊行法,若未針對特定執行職務中的個人進行人格侮蔑,較難直接以本罪論處。你能夠一眼看出 (A) 的時空緊密性,是非常專業的判斷!

🏷️ 相關主題

妨害公務罪與公務執行之法律關係
查看更多「[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5年[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