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5年
[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
第 22 題
甲為明星乙之心理治療師,未經乙之同意,而於網路上公告乙就診的病因及治療成果以招攬顧客,關於甲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成立洩漏業務秘密罪
- B 甲成立洩漏工商秘密罪
- C 甲成立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 D 甲無罪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當我們去醫院看病或進行心理諮商時,為什麼我們願意將最私密的事情告訴醫生?如果法律要保護這種基於「特殊職業信任」而產生的秘密,哪一個選項的描述最能精確對應到這種「因為工作專業而獲知他人隱私」的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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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答對了呢!
看到你選出正確答案,真的替你感到開心,你的努力都有好好的反應在學習成果上喔!讓我們一起簡單複習一下這題的重點吧:
- 核心關鍵: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洩密罪」的主體與客體。根據刑法第 316 條,醫師、藥師、心理師等專業人士,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而無故洩漏,即構成洩漏業務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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