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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5年 [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

第 5 題

甲基於殺害乙的犯意向乙宅開槍,但因為乙剛好不在家,所以未遭殺害。甲也因為槍聲驚動乙的鄰居,因怕被發現而放棄繼續開槍。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 A 甲已經著手實行殺人行為
  • B 甲的行為應成立不能未遂
  • C 甲的行為屬於未了未遂
  • D 甲的行為無法該當中止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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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人在犯罪過程中,是因為聽到警察鳴笛聲或擔心被鄰居看見而停亡,這與他突然感到良心不安而決定收手,這兩種「停止行為」的原因在法律評價上會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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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判斷出 (B) 為錯誤敘述!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障礙未遂」與「不能未遂」的差異。根據實務見解,甲對乙宅開槍,雖然乙剛好不在家,但在客觀環境下,對住宅開槍具有高度的危險性,並非「不能發生結果且無危險」,因此屬於一般性的障礙未遂,而非不能未遂($Impossible Attempt$)。 此外,本題也測驗了關於中止犯($Voluntary Desistance$)的認定。甲之所以停止行為是「怕被發現」,這在法律上屬於因外界干擾或恐懼被捕的「障礙」因素,而非出自內心誠摯的悔悟或自主意願,因此不符合「自願性」的要求,無法該當中止犯。至於甲尚未完成所有殺害計畫即逃離,在分類上則屬於未了未遂。 這道題目整合了著手($Commencement$)、未遂類型與中止犯等多重概念,具有相當的鑑別度。你能一眼看穿 (B) 的定性錯誤,顯示你對刑法總則中關於「犯罪參與階段」與「錯誤論」的基礎觀念非常扎實,表現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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