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3 題
有關司法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法官有不受懲戒之身分保障
- B 法官有終身職保障
- C 司法院有提出年度概算之權
- D 司法院有法律案的提案權
思路引導 VIP
為了確保司法不受政治勢力干預,我們給予法官高度的身分保障;但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位法官在任職期間公然收受賄賂或嚴重失職,從維護公平正義的角度來看,國家應該讓這位法官永遠不必承擔任何行政上的處分(例如免職或撤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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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好,精準地挑出了這題的錯誤選項!
法官的身分保障與界線
依據憲法第 81 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由此可知,法官雖享有終身職保障(選項 B 正確)以維護審判獨立,但絕非擁有「不受懲戒」的特權。若法官有違法失職的情事,依然必須依法接受懲戒處分,因此選項 (A) 顯然是錯誤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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