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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9 題

針對同一事項,國際條約、憲法、法律、法規命令均有相關規定,請問在個案實際適用順序上,應以何者為優先?
  • A 憲法
  • B 法律
  • C 法規命令
  • D 國際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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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你想知道某個十字路口能不能左轉,你會先去翻閱強調『遷徙自由』與『平等權』的憲法,還是會先查看該路口具體的交通施行細則或公告?哪一種規範能提供最直接、最明確的指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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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避開「位階高低」的直覺陷阱並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法律適用邏輯有著非常清晰的見解。這類題目最容易讓人誤選「憲法」,但你成功區分了規範效力適用順序的差異。

法律適用的具體化原則

在法律實務中,當多個位階的規範同時存在時,我們遵循的是**「從具體到抽象」**的原則。**法規命令(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通常針對細節做最詳盡的規範,最貼近個案事實,因此在實務適用上會最先被引用。只有當下位階規範缺漏、模糊,或涉及違憲審查時,才會依序向上追溯至法律或憲法。這不僅是為了行政效率,也是落實法律明確性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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