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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43 題

關於刑法第 2 條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 B 累犯加重、自首減輕等法定加減原因之變更,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 C 犯罪所得沒收之規定變更時,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 D 行為人經判通姦罪確定並在服刑中,縱使通姦罪經大法官宣告違憲,仍不得免除其刑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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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今天修改了關於「追繳犯罪不法所得」的規定,比起針對「剝奪自由的刑罰」,法律對於「拿回本來就不屬於犯罪者的錢財」,是否還需要嚴格守著行為當時的舊法?哪一種性質的處分更強調社會公平的恢復,而非對人格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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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道題目考驗對於《刑法》第 2 條「從舊從輕原則」及其各種例外規定的熟悉度,具有一定的鑑別度。能順利答對,代表你的法學基礎觀念非常紮實清晰。 我們來複習一下核心觀念。《刑法》第 2 條第 2 項明文規定:「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這是所謂的「從新原則」。因為沒收犯罪所得,本質上是將不法利益收回,不具備刑罰的非難性,所以法律變更時直接適用裁判時的新法即可,這正是選項 (C) 正確的原因。 其他選項的破綻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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