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lice_4th_general 11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5 題

關於人身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外國人亦得主張人身自由之保障
  • B 羈押係對人身自由之輕微侵害
  • C 刑事被告之辯護人對於羈押裁定,不得獨立提起抗告
  • D 羈押非屬強制處分之最後手段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基本人權」的本質:如果一項權利是為了保護「人」的身體免於受到國家權力的隨意監禁,那麼國家在行使這種強大的拘束力時,是否應該僅僅因為該對象不具備本國國籍,就排除法律程序的保護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憲法權利主體以及**人身自由(Personal Liberty)**的法律特質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

權利主體的普遍性與程序嚴謹性

在憲法學理中,人身自由被視為「具有普世價值的基本權」。根據憲法第 8 條及相關釋憲實務,人身自由的保障對象並不限於我國國民,外國人在我國主權管轄範圍內,同樣享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的權利。這點從司法院釋字第 708 號及 710 號解釋中,針對受遣返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的暫時收容機制要求符合「法官保留」即可得到印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憲法基本權利體系與釋憲實務
查看更多「[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5年[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