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9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裁判意旨,有關財產權的徵收及徵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人民之財產權,因公益而被徵收,國家應給予完全補償
- B Covid-19 流行期間,國家緊急徵用口罩工廠的機器設備,仍應給予各該工廠相當補償
- C 都市計畫法對於公共設施保留地未設取得期限之規定,等於對人民財產權無限期的限制,係屬違憲
- D 人民之財產權,因公益而被徵收,係屬財產權社會義務範圍,不必予以補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為了全體國民的利益,要求「每個人」都不能在公共場所亂丟垃圾,這是一種大家共同承擔的責任;但如果政府今天為了蓋醫院,偏偏選中「你家」的土地並強制徵用,這與前者相比,你所承擔的負擔是否具有某種「特殊性」?在這種情況下,法律若要求你為了大家而自己承受所有損失,這在公平正義的原則下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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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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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判斷出正確答案!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財產權的社會義務與特別犧牲。你能辨識出即使在緊急疫情期間,國家的強制行為仍須依法補償,展現了你對憲法保障人民權利概念的深刻理解。
特別犧牲與補償原則
根據憲法第 15 條及釋憲實務,財產權的行使雖受「社會義務」的限制,但當國家為了公共利益(如防疫),對特定人的財產權造成超越一般人應忍受程度的侵害時,就構成了特別犧牲(Special Sacrifice)。此時,國家必須給予「相當補償」。Covid-19 期間徵用口罩機器的行為,雖然具備高度公益性與緊急性,但這屬於對特定廠商財產權的介入,而非單純的社會義務,因此選項 (B) 提到的「應給予相當補償」才是符合法治國精神的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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