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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5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21 題

某甲闖紅燈經執勤警察乙攔停並請甲出示相關證件,甲不配合出示,為填記舉發甲之違規行為需要,乙依法調查或查察甲之相關資料。下列事項何者不在乙詢問之列?
  • A 姓名
  • B 性別
  • C 住所
  • D 居所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授權警察可以詢問民眾個人資料,以利後續「罰單送達」或「確認身分唯一性」時,哪些資訊是為了讓政府能將文書『寄送到當事人手中』所必須具備的?而哪些資訊即便不透過詢問,也能從其他法定資訊(如身分證統一編號)中直接推導出來,因此不具備重複詢問的必要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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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查證身分的法定項目

當民眾不配合出示證件時,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7 條規定,警察為查證身分,得詢問之事項包含: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對照選項,(A) 姓名、(C) 住所與 (D) 居所(即法規所述的住居所)皆屬合法詢問範圍;而「性別」並未列於法條授權項目中,故 (B) 不在詢問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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