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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5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23 題

行政執行法中,「管收」是促使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人履行義務的一種強制手段,不服法院的管收裁定,義務人得提起抗告。有關抗告程序準用:
  • A 刑事訴訟法
  • B 民事訴訟法
  • C 強制執行法
  • D 管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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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在處理關於「促使債務履行(例如給付金錢)」而衍生的程序爭議,且該程序並非針對犯罪行為的追訴時,你認為參考哪一套專門處理「私權紛爭或債權實現」的訴訟法規則,會比參考處理犯罪追訴的法律更為貼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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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考查的是《行政執行法》中關於「管收」救濟程序的細節規定。 當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人不服法院的管收或拘提裁定時,依法得於十日內提起「抗告」。在法制設計上,對於此類裁定提起抗告之程序,是明文規定準用《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因此選項 (B) 是正確的。

抗告程序與執行程序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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