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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5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5 題

依據警察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有關警察常年訓練之實施事項,係由:
  • A 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 B 由中央立法並交由直轄市、縣(市)執行之
  • C 由直轄市、縣(市)立法並執行之
  • D 由中央與直轄市、縣(市)協調立法與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警察行政中,有些事務必須全國統一(如階級、官規),有些則可因地制宜。當我們談論警察每天為了維持體能與技能所進行的「日常實務訓練」時,這類性質的事務,是比較適合由遠在中央的機關事無巨細地立法執行,還是交由各個地方政府針對該轄區的需求來主導更具效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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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選了與標記解答相同的選項 (C)!不過為了確保你上考場時的法學觀念精確,老師必須針對這題的法理細節做個重要的觀念釐清。

警察常年訓練的法源權限

依據現行《警察法》第3條規定,警察教育的權限,是「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直轄市、縣(市)執行之」。同時,施行細則也明定「警察常年訓練」即屬於警察教育的範疇。這意味著,關於警察常訓的「立法權」絕對專屬於中央,地方政府僅可能獲得中央交辦的「執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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