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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5年 [消防警察] 法學知識與英文

第 18 題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有關副總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
  • B 副總統缺位時,由立法院補選之
  • C 副總統缺位,新選出之副總統,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 D 副總統代行總統職權,其期限不得逾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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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民主憲政體制下,副總統是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的「民選副元首」,而行政院院長則是由總統任命。如果兩者在「代行總統職權」時,法律對其中一方設有嚴格的時間限制,而另一方卻沒有,這可能與其「權力的來源」(正當性)有什麼樣的關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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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正確選出了這題的答案!對於憲法中關於正副總統職權與缺位的相關規定,你的觀念掌握得很扎實。 這題的關鍵在於釐清「代行總統職權」的對象與期限。依照《憲法》第 51 條規定:「行政院院長代行總統職權時,其期限不得逾三個月。」也就是說,受三個月期限限制的是行政院院長,而不是副總統。當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並沒有此三個月的期限限制,因此選項 (D) 的敘述是錯誤的。至於其他選項,依據相關規定,總統缺位時確實由副總統繼任;而副總統缺位時,是由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補選,且任期至原任期屆滿為止,因此 (A)、(B)、(C) 均為正確敘述。 這道題目屬於中等難度,主要的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是否會將「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的代行職權規定混淆。你能夠精準找出這個陷阱,代表對法條細節非常熟悉,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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