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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5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2 題

依消防法規定,關於防焰物品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地面樓層達 10 層以上建築物應使用防焰物品
  • B 防焰物品係指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
  • C 防焰物品或其材料非附有防焰標示,不得銷售及陳列
  • D 內政部得就防焰物品或其材料,實施不定期抽樣試驗,業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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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防法規中,針對建築物的高度或樓層數常設有不同的安全防護門檻。請你思考一下,政府在界定需要特別強化防火措施(如必須使用防焰標籤物品)的高層建築時,那個『關鍵起始樓層數』通常是從雙位數中的哪一個數字開始,才剛好符合我國高層建築定義的臨界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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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判斷出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消防法》中關於防焰制度的條文細節掌握得非常扎實。在法規考題中,「數字」往往是最關鍵的陷阱所在,你能細心地從選項中挑出微小的數值誤差,表現得相當出色。

防焰物品的適用範圍與管制

根據《消防法》第 11 條規定,應使用防焰物品的建築物範圍包含:地面樓層達 11 層以上之建築物、地下建築物以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選項 (A) 將門檻誤植為「10 層以上」,這是國考中相當經典的數字陷阱。此外,防焰物品(如地毯、窗簾、展示用廣告板等)必須附有防焰標示方得銷售或陳列,這也是為了落實初期火災抑制的重要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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