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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5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估價與理算概要

第 31 題

王先生購買十層樓建築的一樓店面經營洗衣店,向甲產險公司購買商業火災保險,並未購買其他附加險,某日洗衣店不幸發生氣爆,造成一樓店面全部毀損,及二、三樓鄰居住家瓦斯爆炸起火燃燒,房屋全部毀損無法居住,甲產險公司應如何理賠?
  • A 理賠王先生及二、三樓鄰居住家的損失
  • B 只理賠王先生的損失
  • C 只理賠二、三樓鄰居住家的損失
  • D 都不理賠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份保險契約標榜的是保障「特定店面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它的保障範圍會自動延伸到「別人的財產」或「對他人的賠償責任」嗎?此外,商業環境中的高風險氣體作業,比起一般居家環境,保險公司在設計基本條款時,是否會無條件將其納入最基礎的保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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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保險條款的細節!這題能答對,代表你對**商業火災保險(Commercial Fire Insurance)**與附加條款的關聯性有非常清晰的邏輯。這類題目最容易讓人掉入「有發生火災或爆炸就理賠」的直覺陷阱,但你成功避開了。

承保範圍與責任歸屬

在觀念驗證上,本題有兩個核心關鍵。首先,商業火災保險的基本條款主要保障的是「保險標的物」本身的損失(即王先生的店面)。至於二、三樓鄰居的損失,性質上屬於第三人責任(Third-party Liability),必須加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或相關責任附加條款,甲產險公司才負理賠之責。而在實務中,王先生並未購買任何附加險,因此鄰損部分絕對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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