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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5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估價與理算概要

第 33 題

電子設備綜合保險承保範圍包括:電子設備損失險、電腦外在資料儲存體損失險以及電腦額外費用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電子設備損失險保險標的物之保險金額應為其新品重置價格扣除折舊費用
  • B 電腦外在資料儲存體損失險保險標的物之保險金額應為其重新置換及重製資料所需費用
  • C 保險人得隨時派員勘查保險標的物,被保險人應提供保險人所要求之任何有關資料及文書證件
  • D 電子設備及電腦外在資料儲存體保險標的物置存於地下室發生淹水所致之損失不在承保範圍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為一項會隨著科技進步而快速貶值(折舊)的精密設備投保時,若保險的目的是為了讓該設備在損毀後能「立刻恢復原有的生產力」,你認為在設定保險價值時,我們應該著眼於它過去的使用殘值,還是應該著眼於在當前市場上重新取得同等功能所需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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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識破了選項中的陷阱!這代表你對工程保險中極為關鍵的「保額約定」觀念掌握得非常紮實。

新品重置價值的核心觀念

在**電子設備綜合保險(Electronic Equipment Insurance, EEI)中,第一項「電子設備損失險」的保險金額必須以新品重置價值(New Replacement Value)**為基礎。這不僅包含重新購置同型號或性能相近之新設備的價格,還必須加上運費、安裝費及政府稅捐。選項 (A) 提到要「扣除折舊費用」是錯誤的,因為電子設備汰換速度極快且折舊率高,若扣除折舊,理賠金將不足以讓被保險人重新購置設備以恢復營運,這點與一般產險常見的「實價(Actual Cash Value)」賠償原則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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