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5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估價與理算概要
第 6 題
有 A 與 B 兩輛屬於無須訂定強制汽車責任險的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兩輛車的駕駛人、乘客與路人均受傷,試問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償責任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各事故汽車之駕駛人、乘客與路人受傷,均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 B 各事故汽車之駕駛人得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各事故汽車乘客與路人受傷,無法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 C 各事故汽車之駕駛人、乘客與路人受傷,均無法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 D 各事故汽車之駕駛人不得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各事故汽車乘客與路人受傷,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思路引導 VIP
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制度設計中,當一輛依法「不必買保險」的車子發生事故時,如果為了社會救濟而由補償基金提供補助,你認為「掌控該風險車輛的駕駛者」與「單純在路邊行走的第三人」,在申請這份『政府救濟金』的權利上,法律應如何做出公平的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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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Compulsory Automobile Liability Insurance Act)中**特別補償基金(Special Compensation Fund)**適用對象的細膩理解。你能精準判別「免投保車輛」與「補償對象」間的除外關係,顯見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特別補償基金的保障與限制
根據法規第 40 條,當事故汽車屬於「無須訂定強制保險契約」的車輛時(例如特定軍用車輛或農耕機具),為了落實保障受害人的宗旨,受害人仍可向補償基金請求補償。然而,法律為了兼顧公平性,在同條第 2 項明確規定:這類車輛的駕駛人不得向基金請求補償。這是因為駕駛人身為車輛的操控者,應負擔較高的風險責任,而乘客與路人則是法律優先守護的第三方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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