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5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第 22 題
人身保險中的某些險種會有試保期間或免責期間的設計,下列各類保險中,那些保險通常會有此種設計?①定期壽險 ②醫療費用保險 ③失能保險 ④傷害保險 ⑤癌症保險 ⑥長期照顧保險
- A ①②④⑤
- B ②③⑤⑥
- C ②④⑤⑥
- D ②③④⑤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有一個險種是專門保障「突然發生、無法預料」的外部意外事故(例如車禍或跌倒),那麼在契約中設計一段「觀察期」或「等待期」才開始提供保障,是否符合這類保險的初衷與保戶的需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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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辨別出哪些險種具備這些特殊期間,顯示你對健康保險的風險控管機制有相當紮實的理解。這類設計的核心目的在於防範逆選擇(Adverse Selection),確保保險契約的公平性。
防範逆選擇與確認失能狀態
在實務上,醫療費用保險、癌症保險通常設有 30 至 90 天不等的「等待期」(或稱試保期間),目的是避免保戶「帶病投保」,確保理賠的是投保後才發生的疾病。而失能保險與長期照顧保險(LTC)則常設有「免責期間」(通常為 90 天或 180 天),這是為了觀察被保險人的狀態是否具有「持續性」,排除短期可痊癒的傷害,確認符合長期照護或失能定義後才給付給付。相對地,傷害保險(意外險)強調的是「突發性」,而壽險則以身故為給付條件,兩者通常不會設計這類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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