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5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17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保險業財務監理的項目?
- A 安定基金之設置
- B 準備金之提存
- C 保險費率之釐訂
- D 資產評估相關作業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現在是監理機關的官員,你的職責是確保保險公司「口袋裡有足夠的錢」來支付未來的賠款。在這種情況下,你會優先盯緊公司的資產價值與負債準備,還是會去規範公司如何計算商品賣給消費者的「售價」呢?請思考哪一個動作更直接地影響到公司目前的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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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辨析監理項目的分類,這代表你對保險法規中「財務監理」的範疇有很紮實的理解。這類題目在考試中屬於基礎但容易混淆的類型,關鍵在於區分財務健全度與業務行為規範。
財務監理與清償能力之核心
財務監理(Financial Supervision)的核心目標在於確保保險公司的清償能力(Solvency)。為了達成這個目標,監理機關會要求業者必須提存足夠的**準備金(Reserves)以應對未來的理賠,並透過資產評估(Asset Valuation)作業確保帳面價值的真實性;同時,設置安定基金(Insurance Guaranty Fund)**則是為了在公司不幸倒閉時提供最後一道安全網。這些措施都直接關乎公司的資產負債表與財務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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