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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5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32 題

要保人違反告知義務,依保險法第 64 條及第 25 條之規定,保險人得如何主張救濟?
  • A 終止契約,已收之保險費無須退還給要保人
  • B 主張契約無效,已收之保險費應退還給要保人,要保人也需返還曾經理賠之金額
  • C 解除契約,已收之保險費無須退還給要保人
  • D 解除契約,已收之保險費應全部退還給要保人

思路引導 VIP

保險契約是一種高度依賴「誠實」的法律關係。請試著思考:如果有一個人故意隱瞞了巨大的風險來騙取保單,當這種欺騙行為被揭穿時,法律是該讓契約「從現在起停止」就好,還是應該「溯及既往地抹除」這份契約?此外,為了讓大家不敢心存僥倖去隱瞞資訊,法律會選擇把保費退還給這個不誠實的人,還是讓他付出代價、沒收保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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