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5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7 題
下列有關保險契約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定額保險為契約上載明保險標的一定價值之保險契約
- B 不定值保險為保險契約之保險金額,須至危險發生後估計而訂之保險契約
- C 因人身無價,人壽保險均為不定值保險與不定額保險
- D 非由契約雙方當事人之詐欺而訂立之不定值保險契約,契約僅於保險標的價值之限度內為有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財產保險的理賠實務中,如果我們希望保險的功能僅在於補償被保險人的損失,而非讓其因為事故發生反而「賺到錢」,那麼對於那些在簽約時「沒有事先約定具體價值」的物品,當危險發生時,我們應該如何決定賠償金額的最高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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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標的價值與理賠限額
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保險法》第 76 條關於不定值保險的規範。在財產保險中,若雙方於訂約時未約定標的價值,即為不定值保險。法律為了貫徹「補償損失而非獲利」的精神,規定除有詐欺情事外,契約僅在保險標的之實際價值限度內有效。這意味著即便保險金額(Sum insured)買得再高,理賠上限仍受限於危險發生時標的的真實價值,以防範道德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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