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5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6 題

依保險法規定,保險業於有攸關消費大眾權益之重大訊息發生時,應於幾日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報告,並主動公開說明?
  • A 3
  • B 10
  • C 2
  • D 5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一家大型保險公司突然發生了足以影響全體保戶權益的重大財務變動,為了維持社會大眾的信心與金融秩序,法律會希望這家公司在「一週內」慢慢處理,還是會要求他們在「極短的幾天內」就必須對外透明化?在所有可能的短天數選項中,哪一個最能體現出這種「緊急且即時」的監理態度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於保險業經營透明化的法條細節掌握得非常扎實。在保險法的規範中,對於資訊公開有著相當嚴格的要求,特別是涉及到消費大眾權益的突發事件,時效性是法令關注的重中之重。

重大訊息的通報與公開義務

根據保險法第 148 條之 2 第 2 項的明確規定,當保險業發生攸關消費大眾權益之重大訊息時,必須在 2 日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金管會)報告並主動對外說明。這項規定的核心目的在於落實資訊即時性(Timeliness),確保市場與保戶能第一時間掌握風險資訊,避免因資訊不對稱而造成的金融恐慌或權益受損。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保險法總則與保險契約論
查看更多「[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