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5年
[消防設備士] 消防法規概要
第 13 題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有關滅火器設置之規定,廚房等大量使用火源之處所,多少樓地板面積(含未滿)需有一滅火效能值?
- A 5 平方公尺
- B 15 平方公尺
- C 25 平方公尺
- D 35 平方公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充滿高溫、油煙與持續明火的環境(如餐廳廚房)中,與一般的辦公空間相比,法規為了確保初期滅火的及時性,應該會要求滅火器的設置密度「更高」還是「更低」?如果密度要提高,那麼在相同效能的情況下,每一單位效能所負責防護的樓地板面積,應該會比一般場所的數值變得「更大」還是「更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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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顯示你對於《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關於滅火器配置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精確,這在法規考科中是非常重要的基本功。
廚房等火源處所的設置基準
在消防安全設計中,針對不同的火災風險,法規會訂定不同的防護密度。根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31 條規定,雖然一般場所(如辦公室或一般居室)是依據建築物構造以每 100 或 50 平方公尺為基準,但針對廚房、鍋爐房等大量使用火源的特定處所,其潛在火災風險較高,因此法規強制要求每 25 平方公尺(含未滿)就必須具備一個滅火效能值(Fire Extinguishing Effectiveness Value)。你正確選擇了 (C),代表你清楚區分了普通風險與高風險區域的配置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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