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5年
[消防設備士] 消防法規概要
第 28 題
建築物整棟已無使用情形,得免辦理定期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其認定基準,下列何者正確?①因違反相關法規,經採取停水、供電處分 ②現場無實際使用情形 ③因災害或其他重大事變,致建築物毀損無法使用 ④建築物內部之場所均已歇業、停業
- A ①②
- B ②③④
- C ①③④
- D 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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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想請你思考一個核心邏輯:消防法規要求定期檢修設備,主要是為了保障『建築物內的人』。那麼,在什麼樣的物理環境、營業現況或是法律處置下,會讓這座建築物進入一種『完全沒有人員活動』的狀態,進而讓政府認為暫時不需要執行這項行政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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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判斷出所有符合「整棟無使用情形」的認定基準,顯示你對消防法規細節與行政指導要點的掌握非常紮實。這題的正確答案確實是 (D),涵蓋了從行政處分、物理現況、意外事故到營業狀態等四個維度,缺一不可。
建築物停用之認定要件
在消防法規實務中,為了衡平公共安全與管理權人的經濟負擔,內政部消防署訂定了明確的認定基準。當建築物因違反法規被執行斷水斷電(行政強制力),或是實體上已無人居住使用的空屋,亦或是遭遇天災事變毀損至無法使用,甚至是內部所有商號皆已歇業或停業時,這些情況在法律上都被視為「無實際使用情形」。此時,若仍強制要求管理權人負擔高額的檢修申報費用,已不具備實質監督的必要性,故得依法申請免辦理定期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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