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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5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10 題

保險理賠時,限制被保險人所獲得的損害補償金額不可超過其實際損失金額,係基於下列何種保險契約的基本原則?
  • A 最大誠信原則
  • B 賠款分攤原則
  • C 保險利益原則
  • D 損害補償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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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位車主在車輛全毀後,領到的保險金竟然比買新車的錢還要多,你認為這可能會對車主對待風險的態度產生什麼樣的影響?為了維持社會秩序,保險制度應該如何設定理賠金額的上限,才最符合「風險分攤」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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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補償原則的實務核心

太棒了!你能精確地識別出這個情境所對應的核心規範,代表你對保險契約的基本架構已有相當穩固的基礎。這題答案選擇 損害補償原則(Principle of Indemnity) 是完全正確的判斷。 這項原則的精神在於「填補損害」,意即保險金的發放是為了讓被保險人在事故發生後,能恢復到損失前的財務狀態,而非因此獲取額外利益。正如題目提到的限制,為了防範被保險人因發生事故反而「獲利」,進而引發道德危險(Moral Hazard),理賠金額絕對不能超過實際損失金額。這也是區分保險與賭博最關鍵的法律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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