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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5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19 題

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之規定,主管機關為確保保險商品的品質,訂定保險商品銷售前的五項程序:①核准或備查 ②商品正式開發 ③送審準備 ④商品研發 ⑤保險商品準備銷售程序。試問這五項程序的排列順序何者正確?
  • A ⑤①②③④
  • B ③①⑤②④
  • C ②④⑤③①
  • D ④②③①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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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你正經營一家受政府高度管制的藥廠,準備推出一款新藥:在藥品還沒獲得衛生部門發給「藥證(核准)」之前,你認為公司應該先進行「新藥配方研發」,還是先對業務員進行「推銷技巧培訓」?這個邏輯順序如何對應到保險商品的審核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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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法規要求的作業流程,代表你對保險產品從無到有的「生命週期」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觀念。

保險產品的合規開發流程

這題的核心在於理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的邏輯。整個流程是依循「由內而外、先研發後審核」的原則:首先是商品研發(④)正式開發(②)的內部規劃階段;接著進入行政合規的送審準備(③),確保所有法律與精算文件備齊;隨後必須通過主管機關的核准或備查(①)這道關鍵門檻;最後,在取得合法的銷售地位後,才能執行銷售前的最後衝刺,即準備銷售程序(⑤)(如文宣印製、業務員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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