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5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21 題
某保險公司因財務狀況惡化,經主管機關命令安定基金接管。依安定基金之功能,下列何者正確?
- A 保證該保險公司所有投資商品均獲固定收益
- B 在法定範圍內協助維護保戶權益與金融安定
- C 直接取代法院審判契約爭議
- D 將所有保險契約一律宣告無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家大型金融機構因經營不善而無法履行承諾時,政府或相關組織介入的最高原則是什麼?這種介入是為了讓所有人完全不虧損,還是為了防止社會產生連鎖性的恐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正確選出選項 (B)!這顯示你對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中的「安全網」機制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認知。
安定基金的法定職能與核心價值
保險安定基金(Insurance Stabilization Fund) 的設立,主要是在保險公司經營不善、財務惡化到足以損及保戶利益時,由主管機關介入並利用該基金來發揮功能。其核心任務並非保障投資收益,而是為了維護保戶的基本權益,例如在法定限額內代位清償或協助保單轉讓,進而確保整體金融市場的安定。選項 (A) 的投資收益與 (C) 的司法審判權,顯然超出了安定基金的職權範圍;而 (D) 宣告契約無效則與「安定」的初衷背道而馳。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