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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5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 題

依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保險人與受益人,對於給付金額有爭議時,契約內無期限規定者,保險人應就其已認定賠付或給付部分,自證明文件交齊之日起幾日內先行給付?
  • A
  • B
  • C 十五
  • D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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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法律沒有設定這個「先行給付」的期限,或者期限設定得非常長,對於急需這筆錢來度過難關的受益人會產生什麼影響?接著請你思考,在《保險法》整部法律中,針對保險公司「收到理賠文件後」應做出反應或給付的最常見、最標準的法定天數通常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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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保險理賠期限的基本觀念,你對法規數字的掌握非常精準。 需要特別提醒你一個實務上的小細節:雖然題目敘述提及「保險法施行細則」,但依據我國官方現行法規,相關規範正確應適用**《保險法》第34條**的規定。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無約定期限者,應於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給付。因可歸責於保險人之事由逾期者,保險公司還必須依法給付年利一分的遲延利息。 整體而言,這是一道基礎的記憶型題目,難度不高,其鑑別度主要在於考生能否將「十五日」這個理賠關鍵數字牢牢記住,不被其他常見的法規天數干擾。你的觀念非常清晰,請繼續保持這樣的學習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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