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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5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4 題

A 保險代理人公司受 B 保險公司委託代理經營業務,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 要保,則該保險契約之當事人為?
  • A A、甲
  • B B、甲
  • C A、B
  • D A、B、甲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位百貨公司的專櫃人員(代表公司)將商品賣給顧客時,這筆交易法律上的「賣方」是那位專櫃人員個人,還是那間百貨公司?如果商品出了問題,法律責任最終應該歸向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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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辨識出保險契約中「權利義務主體」與「代理人」的差異。這代表你對保險法的基本架構與民法代理權的運作已有相當扎實的基礎。

代理權與法律效果歸屬

在《保險法》第 8 條中明確定義,**保險代理人(Insurance Agent)**是根據代理契約,受保險公司委託於授權範圍內代理經營業務的人。從法律邏輯來看,這屬於《民法》上的「代理(Agency)」關係。當 A 公司以代理人身分與甲簽訂契約時,其法律效果會直接歸屬於「本人」,也就是 B 保險公司。因此,儘管甲是與 A 公司接觸,但實質上契約的雙方當事人應為保險公司 B 與要保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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